协会全体党员、机关工作人员、各位党员会员:
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委《关于开展树立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,结合协会工作实际,协会党支部研究决定从3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在协会全体党员、工作人员及党员会员中组织开展树立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与目标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省社会组织党委工作部署,通过系统学习教育,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“政绩为谁而树、树什么样的政绩、靠什么树政绩”这一核心问题。坚决摒弃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强化宗旨意识,将树立正确政绩观与协会“专家引领、人才联动、服务社会、促进发展”的宗旨紧密结合,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协会高质量发展、提升专家咨询服务效能的强大动力。
二、准确把握教育内容
(一)核心理论学习: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,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。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及党内相关法规中关于党员义务、纪律要求等内容。
(二)政策文件研读: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、深化社会组织改革、加强智库建设等相关政策文件,准确把握新时代对社会组织及专家咨询服务工作的新要求。
(三)典型事迹教育:学习优秀党员、先进模范特别是专家服务领域榜样人物甘于奉献、求真务实、服务人民的感人事迹。同时,结合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,剖析政绩观错位的表现、危害及根源。
(四)结合业务研讨:围绕如何将正确政绩观融入专家咨询服务的各个环节开展研讨。重点讨论如何在项目对接、课题研究、决策咨询、基层服务中,坚持实事求是,注重实际效果,避免“形象工程”“面子项目”,真正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、负责任的智力支持。要深入查摆协会在专家对接、项目推进、成果转化等环节存在的不足,提出改进措施。
三、有序开展,精细安排
学习教育坚持“学、查、改、建”一体推进,分阶段有序开展:
(一)学习研讨阶段(3月下旬至4月底)
依托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载体,采取集中学习、个人自学、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。拟邀请党建专家或上级党组织领导作专题辅导报告至少1次。协会全体党员、工作人员和党员会员结合岗位职责,围绕正确政绩观开展深入研讨,撰写心得体会。
(二)查摆问题阶段(5月上旬至5月底)
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或座谈交流会。全体党员及业务骨干对照正确政绩观要求,深入查找自身及工作中存在的偏差与不足,列出问题清单。重点查摆在专家服务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形式轻实效、重数量轻质量、重眼前轻长远等问题。
(三)整改整治阶段(6月上旬至6月底)
针对查摆出的问题,制定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。坚持边学边改、立行立改,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整改,对需要长期推进的建立长效机制。将学习教育与协会正在开展的重点咨询项目、专家基层行、建言献策等活动紧密结合,在实践中检验整改成效。
(四)建章立制与总结评估阶段(7月上旬至7月底)
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总结,梳理有效做法、典型经验和认识成果。完善协会内部相关工作规范与评价标准,将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融入日常管理,探索建立常态化、长效化工作机制。学习教育结束后,协会党支部将形成专题总结报告报送省社会组织党委。
四、高度重视,抓好落实
(一)提高政治站位,压实责任。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。支部委员要带头学习、带头研讨、带头践行。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此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性,积极参与各项活动,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、见实效。
(二)紧密联系实际,力戒虚功。坚决杜绝“走过场”“搞形式”,要紧密联系协会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,将学习成果真正体现到改进工作作风、提升咨询服务质量、增强协会凝聚力与影响力上来。
(三)加强宣传引导,营造氛围。利用协会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工作群等平台,及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动态、优秀心得体会及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典型,营造崇尚实干、注重实绩、追求实效的良好氛围。
(四)注重建章立制,巩固成果。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,进一步健全协会内部考核评价、项目管理和监督反馈机制,把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融入日常管理,推动形成常态化、长效化的工作格局。
请协会全体党员、工作人员及党员会员高度重视,按照通知要求,妥善安排工作与学习时间,积极参与各项活动,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。协会党支部在各学习教育阶段召开协会党员和党员会员座谈会,认真总结各阶段学习教育成果,做好典型宣传表扬。
中共河北省专家咨询服务协会支部委员会
2026年3月27日